轉發上期所“關于調整交易時間的通知”
時間:2012-12-13
上期交交易字[2010]139號
各會員單位:
為促進期貨市場統一監管體系的完善,經我所研究決定,對交易時間作適當調整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0年6月28日起,取消下午交易時段的休息時間,上午交易時間不變。調整后交易時間為,上午第一節交易時間自9:00至10:15、第二節交易時間自10:30至11:30,下午交易時間自13:30至15:00。
二、請各會員單位注意做好技術系統的測試與調整工作,提醒投資者相關事項,確保市場平穩運行。如遇突發事項,請迅速與我所聯系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二日
(聯 系 人:胡一彥、馮 晞
聯系電話:68400359、68400339)
抄報: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一部、期貨監管二部。
抄送:各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,指定交割倉庫,
各行情轉發商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10年6月22日印發
|
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