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調整聚丙烯、PTA、菜籽粕、晚秈稻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
時間:2015-12-30
尊敬的客戶:
根據大連商品交易所、鄭州商品交易所相關通知,我公司對相關品種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出以下調整:
1.自12月30日交易時起,我公司聚丙烯品種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.4;
2.自2016年1月4日交易時起,我公司晚秈稻品種按開平倉手續費標準收取平今倉交易手續費,菜籽粕、精對苯二甲酸(PTA)品種免收平今倉交易手續費。
特此通知。
興業期貨有限公司
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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